近日,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,北京简润乳品科技有限公司因销售的乳制品外包装标签标注“零糖”与实际不符而被处罚。
经查,简润乳品于2021年8月17日开始委托生产、销售简润牌酸奶,根据其提供的销售台账截止到2022年4月27日,累计销售数量636杯,销售金额3244.8元(当事人提供生产厂家资质、产品检验报告、销售台账一套)。简润乳品销售的乳制品的外包装标签标注“零糖”与实际不符。简润乳品经营该商品,无专用的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、设备。当事人货值金额共计0元,获得违法所得3244.8元。
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(2021版)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(二)项,责令简润乳品改正上述违法行为,并决定罚款6000元,没收违法所得3244.8元。
企查查显示,北京简润乳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,法定代表人为赵群辉,注册资本为450万元人民币。旗下产品有简润0添加蔗糖系列、简润厚酸奶、Ubeauty Yog系列酸奶等。